关于富源县人大常委会2014年部门决算编制的说明
发布日期:2015-09-22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职能职责
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县长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席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承办县委和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
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要职责是会同各工作委员会办理人代会、常委会和主任会及其他相关人大工作会的会务工作;协调各工作委员会及其有关部门在人代会期间做好文字材料、行政后勤、安全保卫、宣传等方面的工作,负责起草人大常委会的有关文件材料和办公室文件材料,做好各种会议记录;负责编印《富源人大》、《会刊》和有关资料;负责组织人大的部分宣传报道工作,积极组稿向《云南人大》、《曲靖人大》、以及《曲靖日报》人大工作专版报送;在富源人大网站及时报道单位工作动态;加强与县委宣传部、县广电中心、《曲靖日报》富源记者站等单位的联系;负责与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政协办公室、县纪委办公室、县人大常委会各工作委员会和乡镇人大主席团、街道人大工委的联系,互通情况、互相协作,及时、准确地做好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和文件规定,做好公文办理、印章管理、档案、图书资料和机要保密工作,搞好文件报刊、杂志的收发、传阅、清退等工作;管理好机关的行政事务和财务、车辆,做好机关的对外接待工作;办理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和县人大常委会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4年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2014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定性阶段的重要一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县委“深化改革年”、“产业提升年”、“作风改进年”、“县城建设五年计划启动年”活动的部署,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与时俱进,认真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充分发挥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作用,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保障。
第一、更加注重监督实效
1.做好审议监督。(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13年度地方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情况,审查通过县本级财政决算。(3)听取和审查富源县2014年部门预算报告以及财政预算调整报告,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4)对县城“一片两线四园五湖八景”建设情况进行跟踪督办,听取县住建局关于“一片”建设及玉贞观公园、旧城山公园提升建设的情况报告;听取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关于“两线”建设的情况报告;听取县林业局关于鸣凤森林公园、东岭森林公园规划建设的情况报告;听取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关于“五湖”建设的情况报告;听取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关于“八景”保护、恢复、建设的情况报告。(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和工作调查所提意见建议的情况报告。(6)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建议和意见的情况报告。(7)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工作情况报告。(8)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工作情况报告。
2.做好代表视察工作。(1)对保护富源县城面山山体的完整性,禁止和取缔“五采”(挖沙、采石、采矿、取土、烧砖瓦)行为的工作情况进行视察。(2)组织人大代表开展好会前视察工作。
3.组织好专题调查工作。(1)对富源县2014年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查。(2)对全县高原特色农业发展情况进行调查。(3)对全县第二批“四新”工程建设情况进行调查。(4)对“法治富源”建设工作情况进行调查。
4.加强评议监督。(1)对县发展和改革局、县文化体育广播电视旅游局进行工作评议。(2)对县财政局局长、县林业局局长进行述职评议。
5.组织开展法律监督。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第二、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6.依法决定重大事项。
第三、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7.依法开展人事任免。
第四、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8.发挥代表主体作用。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巩固好“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成果,深入开展代表小组联系群众、履职为民“六个一”活动,推动代表小组活动再上新台阶。
9.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
第五、切实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水平
10.加强自身建设。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题,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以严的标准、严的措施、严的纪律坚决反对“四风”,切实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推进人大机关作风建设。
11. 切实改进和加强人大宣传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继续办好富源人大杂志、网站和官方微博,加强对县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履行职权和各级人大代表发挥作用的宣传报道,大力宣传全县改革发展成果、人大代表依法履职的典型事例以及常委会的主要活动和重要工作,为全面深化改革聚集强大正能量。
12.搞好对外联系。
13.指导好基层人大开展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2014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9人;在编实有车辆10辆;离退休人员15人。
三、2014年部门决算收支情况
2014年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决算总收入730.17万元,全部是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2014年部门决算总支出696.8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6.8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01”人大事务支出572.38万元,主要反映人大的行政运行、人大会议、代表工作等的支出;列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76.14万元,主要反映单位的退休人员费用支出;列“20808”死亡抚恤支出15.85万元,主要反映单位的抚恤支出;“21005”医疗保障支出13.76万元;“22102”住房改革支出18.70万元,主要反映人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14年部门决算年末结余33.34万元。
基本支出情况:
2014年用于保障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96.8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338.0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8.50%;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358.8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50%。
四、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
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为43.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9.6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3.93万元。
五、2014年部门决算表格(详见附件)
附件:1、2014年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2014年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决算表
3、2014年“三公”经费决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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