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发布日期:2016-09-09 作者:李俊波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基本职能
(一)职能职责及内设机构
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在本行政区域内,保证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的遵守和执行;领导或者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召集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政治、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环境和资源保护、民政、民族等工作的重大事项;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建议,决定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的部分变更;监督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联系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撤销下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主席团的不适当的决议;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副县长的个别任免;在县长和人民法院院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因故不能担任职务的时候,从本级人民政府、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副职领导人员中决定代理的人选;决定代理检察长,报上一级人民检察院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根据县长提名,决定本级人民政府局长的任免,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备案;按照人民法院组织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任免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任免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决定撤销由它任命的本级人民政府其他组成人员和人民法院副院长、庭长、副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人民法院院长的职务;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补选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出席的代表和罢免个别代表;决定授予地方的荣誉称号;承办县委和上级人大常委会交办的工作。
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内设有五委一室,即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人大常委会代表工作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人大常委会农业工作委员会。
(二)2015年人大常委会工作要点
2015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的收官之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开局之年。县人大常委会工作的总体思路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市、县委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加强工作谋划,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人大制度和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为推进依法治县、服务富源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一是切实增强监督实效
1.做好审议监督。认真贯彻实施监督法,积极探索和创新监督工作的新机制、新方式,着力增强监督实效。(1)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2)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2014年度地方财政决算和审计工作情况,审查通过县本级财政决算。(3)听取和审查富源县2015年部门预算报告以及财政预算调整报告,加强对财政预决算的审查和监督,促进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提高。(4)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情况、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试点工作情况报告。(5)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组织代表视察、执法检查和工作调查所提意见建议的情况报告。(6)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政府关于办理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所提议案建议和意见的情况报告。(7)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工作情况报告。(8)听取和审议县人民检察院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报告。
2.做好代表视察工作。(1)紧紧围绕 “县城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年”的工作部署,对县城“一片两线四园五湖八景”建设情况进行视察。(2)加强对工业转型升级的监督,对工业园区建设情况进行视察。
3.组织好专题调查工作。(1)对全县税收征管情况进行调查。(2)对全县集镇供水工程管理机制改革情况进行调查。
4.加强评议监督。(1)对县煤炭工业局、县环境保护局进行工作评议。(2)对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县民政局局长进行述职评议。
5.组织开展法律监督。认真落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深入开展国家宪法日宣传教育活动。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认真做好人大信访工作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配合省、市人大常委会做好相关法律法规贯彻情况的执法检查和调研等工作。
二是依法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6.依法决定重大事项。注重科学合理、可行管用,认真贯彻县人大常委会关于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积极推进重大决策科学化、民生化,围绕全县中心工作适时讨论决定重大事项。
三是认真做好人事任免工作
7.依法开展人事任免。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相统一的原则,切实做好人事任免工作,认真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和决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职时向宪法宣誓制度,不断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意识,彰显宪法权威。
四是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
8.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深入落实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意见》,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夯实代表联系群众平台,加强县人大常委会同人大代表,人大代表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中的参与者、推动者和维护者作用。巩固好“一个载体、两项制度”建设成果,深入开展代表小组联系群众、履职为民“六个一”活动,推动代表小组活动再上新台阶。坚持和完善好“三联系三参与”活动。
9.提高议案建议办理质量。加强代表议案建议督办工作,对2件议案及10件重点建议的办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推动议案建议的常态化办理。对当年没有办结,事关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和民生改善问题的议案建议,列为政府和有关部门次年继续办理的范围,进行跨年度跟踪督办,有效提高解决率和满意率。
五是切实提高常委会依法履职水平
10.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改进作风、厉行节约等规定,以加强学习、转变作风、完善机制为重点,深入开展“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把“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融入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机关干部党性修养的全过程,贯穿于工作的各方面,以作风建设的新成效推动人大工作新发展,切实保障地方国家权力机关作用的充分发挥。
11. 加强和改进人大宣传工作。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继续办好富源人大杂志、网站,提高宣传质量,唱响主旋律、传递正能量,营造全社会学习人大制度、尊重人大地位、支持人大依法行使职权的良好氛围。
12.加强工作联系和交流。主动争取省、市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指导,加强与兄弟县(市)区人大常委会的工作联系和经验交流,开拓视野,创新思路,提升工作水平。本着节俭、大方的原则,承办好曲靖市第十五次县(市、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联系会议。
13.指导好基层人大工作。加强对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联系指导,不断提升全县人大工作的整体水平。
二、单位基本情况
2015年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单位在职在编实有人数2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29人;在编实有车辆9辆;离退休人员15人。
第二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2015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度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上年结余33.34万元,本年决算总收入609.29万元,全部是公共财政预算拨款。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部门决算总支出642.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2.63万元,占总支出的100%。按支出功能科目分类,支出分别列“20101”人大事务支出514.00万元,主要反映人大的行政运行、人大会议、代表工作等的支出;列 “20805”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93.02万元,主要反映单位的退休人员费用支出;列“20808”死亡抚恤支出4.22万元,主要反映单位的抚恤支出;“21005”医疗保障支出10.01万元;“22102”住房改革支出21.38万元,主要反映人大的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5年用于保障人大常委会机关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42.63万元,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工资福利支出369.4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7.49%;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汽燃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商品和服务支出)27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2.5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
出的79.98%,主要用于机关行政运行、人大会议、代表工作及其他人大事务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7.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总支出的15.13%,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用和遗属补助。
3、医疗保障支出1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
出的1.56%,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及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4、住房保障改革支出21.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
支出的3.33%,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情况说明
2015年“三公”经费决算支出数为37.6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7.3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29万元。
五、2015年部门决算表格(详见附件)/uploadfile/2016/0909/20160909033903593.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