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助力安全维稳工作
发布日期:2018-05-10 作者:李苹扬

为充分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和监督职能作用,营上镇人大结合当前安全维稳工作,深入基层、贴近群众、主动作为、依法履职,将自身的职业特点与当前的重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助推安全维稳工作。

一是发挥宣传作用。人大代表通过多种方式加强与群众沟通交流,广泛宣传国家政策和信访法规,积极引导信访群众依法反映信访诉求。该镇人大适时组织人大代表进村入户宣传包括低保、残疾、社保、计生、卫生、农业、林业、畜牧等方面党和国家的现行政策,特别是加强群众关心的脱贫攻坚、最低生活保障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宣讲,注重舆论导向,发挥引导作用。促使各项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达到阳光运作,确保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享有权,消除群众的误解与怨气,促进社会稳定和谐。
二是发挥联络作用。人大代表认真走访群众,全面了解群众诉求,及时反映群众热点难点问题,全力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该镇人大代表通过视察、调查、走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全面掌握安全和信访维稳信息,并对这些信息认真梳理,把握民情,掌握动向,及时向镇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反映,当好维稳工作的“信息员”,为妥善处理信访问题奠定基础,畅通政府与群众的信息沟通渠道。
三是发挥监督作用。人大代表积极主动参与全镇重点工作推进、协调等工作,加大对政府及各部门依法行政的监督力度,对群众关心的就业、社会保障、维权、教育、医疗、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等民生问题,实现执法监督由阶段性监督变为全程监督,通过强化执法检查,纠正和查处各种执法不力及违法行为,为和谐社会建设奠定良好基础。
四是发挥调解作用。人大代表积极参与镇、村领导班子成员接待来访群众工作,认真做好相关法律政策解难释疑,注重依法化解信访诉求,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各村结合实际,从人大代表中抽调精干力量组成矛盾调解小组,认真听取矛盾双方的意见,耐心细致地做好调解工作,积极引导矛盾双方以法律的方式解决问题,促进社会矛盾的化解,着力把矛盾问题解决在当地,做到解决问题不出村,群众上访不出镇,力争实现矛盾不激化,问题不上交,力推全镇社会维稳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