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有信率县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到“一府两院”调研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
2021年6月9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有信率调研组调研县人民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开展情况,与县政府办、县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和具体业务人员座谈交流,共同深入剖析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商讨“解题”方式方法,推动备案审查工作交出高质量“答卷”。
会上,县司法局局长张辉、副局长武士凡先后就工作开展情况作介绍,随后与会人员积极发言,围绕文件报备范围、报备流程中的具体问题和细节做了探讨,并交换意见。
张有信就如何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指出,一是要高度重视,提高工作站位。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是监督法规定的各级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职权的主要方式之一,是坚持党的领导、保证党中央令行禁止、保障宪法法律正确实施、维护国家法制统一的重要法律制度。近年来,从全国人大至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都十分重视该项工作,人大备案审查机构每年都要向常委会作工作报告。负责向人大常委会报送规范性文件的各级领导干部都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法治意识,增强做好备案审查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加强学习,提高业务能力。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监督法》等法律规定,以及《云南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曲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等地方性法规和文件,熟悉掌握《富源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做到精准界定“规范性文件”的概念和范围,高效甄别出应该报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要坚持“有件必备”的原则,做到及时报送、应报尽报、材料齐全、格式规范,并通过云南省备案审查信息平台报送符合格式标准和要求的电子文本,防止并杜绝漏报、迟报、不报。三是要加强协作,提高工作合力。要积极融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建立人大、政府办、司法局、法检两院定期会商机制。政府办与司法局要理顺政府内部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程序,注重工作黏合,切实让需要报送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的规范性文件驶上“快车道”。各部门要做好横向主动沟通交流,纵向及时请示报告,对相关文件是否为需要报备的规范性文件存疑的,要及时与县人大法制委对接,及时向上级部门请示汇报,加强工作协作,注重相互配合,形成整体合力,齐心协力推动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开展。
此前,调研组于6月2日到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指导对接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与“两院”负责报送规范性文件的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