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有信率队到县人民检察院督办代表提出的重点建议
2021年6月24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有信率领县人大法制委、县人大教科文卫委全体干部以及提出重点建议的人大代表,到县人民检察院跟踪督办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关于加强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公益性诉讼制度体系建设”重点建议,该重点建议由县人民检察院主办,县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协办,县人民检察院以召开办理人大建议联席会议的形式,对重点建议办理情况进行了答复。
会上,县人民检察院先后安排专委介绍公益诉讼制度、第三检察部负责人汇报2017年以来办理公益诉讼案件工作情况、分管领导汇报重点建议办理情况,随后提出重点建议的代表进行了发言,与会人员围绕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提出意见建议。
张有信指出,县人民检察院按照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对县十七届人大五次会议确定的10件重点建议实行重点督办的通知》(富人发〔2021〕25号)要求,主动作为、主动联系,积极牵头召开了联席会议,组织协办单位的相关负责同志,认真向人大代表答复重点建议办理情况,并且制定了《富源县人民检察院 曲靖市生态环境局富源分局关于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富源县人民检察院 富源县水务局 富源县河长制办公室关于协同推进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保护工作机制的意见》,成立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强化信息共享、优化案件线索移送机制,切实推动了重点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制度体系建设,办实办好了代表聚焦的民生事项。
张有信强调,水源地保护是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重点问题,一定要满足群众喝到水、喝到达标的水、喝到更高质量的水的期盼和要求,相关部门要把防止水污染的“利剑”高悬,增强责任感,拥有责任心,管好群众的“水龙头”。一要进一步加强水源地保护力度,严格执行《曲靖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条例》,抓好抓细对石坝、洞上等县城周边水库保护的同时要强化城乡统筹,切实保障城乡居民饮水安全。二要进一步建立完善的制度保障体系,落实好协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五个机制”,强化部门之间、上下级之间、两地之间工作沟通联动,形成工作合力。三要进一步强化部门责任落实,拟定责任清单,拓宽责任主体,将农业农村、林草、住建等涉及水源地保护的部门引入联席会议参与范围,把环保工程项目更多地布置到水源地周围。四要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对居住在水源地附近群众的法律知识宣传,完善环保设施,设置提示标语,做好对养殖场、集中式养殖的监管,以爱卫创卫行动为抓手,清理粪堆,管好旱改厕,扎实搞好水源地附近的环境卫生。五要进一步严肃追责问责,依法打击违法行为,适时公布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