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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刑合力 严厉打击虚假诉讼

发布日期:2020-03-06   来源:富源县人民检察    作者:段明宽

        侥幸投机可暂得一时之利,亵渎法律必严惩不怠,定让你人财两空!

        2020年2月,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殷某某涉嫌虚假诉讼犯罪的过程中,发现殷某某等人为实现土地非法交易,恶意串通、伪造委托协议和委托合同、捏造共同竞买拍卖土地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致使人民法院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调解书,利用调解书完成违法交易过程中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

        富源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依法对该案审查后认为:殷某某等人涉嫌虚假诉讼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予以坚决严厉打击。因为这种行为不仅浪费司法资源,扰乱司法秩序,影响人民法院审判活动的公信力和权威性,还破坏了土地管理秩序。逃避土地交易税费,严重损害了国家利益。

        富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讨论决定:就该案向某县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通过再审程序纠正错误的事实认定,阻断嫌疑人利用调解书作为刑事犯罪抗辩理由的道路,为严厉打击土地违法交易铺垫基石,确保国家利益不受损害,维护法律权威和尊严,维护公平正义!

        涉案当事人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涉案非法财物已被查封、扣押。

        我院向某县人民法院提出再审检察建议,通过再审检察建议切实维护司法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免受侵害,维护公平正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等待违法者的,将是法律对其人身自由和非法财产的严厉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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