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调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3-09-20 作者:富源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
根据《中共富源县委关于转发〈富源县人大常委会2013 年工作要点〉的通知》要求和《富源县人大常委会2013 年工作计划》的安排以及2月16日县级四班子联席会议作出的工作部署,9 月4 日至6 日,县人大常委会调查组深入县环保局、部分乡镇、工矿企业、重点区域和流域,通过听情况汇报、座谈走访、实地查看等方式,对全县的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调查,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一、环境保护工作基本情况
近年来,县环保局结合县情,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环境保护和环境治理的方针政策,坚持科学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并重,积极履职,真抓实干、大胆作为,创新工作机制和方法,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工作成效明显,打开了我县环境保护工作的新局面。
(一)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扎实推进。在认真总结历年来我县环境保护和环境污染治理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全县环境现状,经多方论证,研究制定了《富源县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并以环保三年行动计划为主线,根据计划的落实和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科学制定年计划和分类计划,各乡镇也依据各自所处的区域和目标任务,结合实际制定了三年行动计划和年度计划,使全县环境保护工作形成了上下一盘棋,有了目标和方向,明确了责任和任务,有了针对性、连续性和可操作性。到目前为止,环保三年行动计划落实较好,各项工作推进扎实,各阶段目标任务完成较好。对要求实施的116 个环保重点项目,完成了84个项目的方案编制,审查通过的54 个项目建设进展顺利。32 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划定工作,已完成县城3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的环境保护区划和规划编制,其余10 个乡镇29 个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已全部完成环境保护区划,规划编制工作已接近尾声。同时,生态县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已全面启动。煤炭采选行业污染整治、畜禽养殖行业污染整治、涉重金属及危险废物污染整治、焦化行业污染整治、
环保基础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有力,措施到位,工作开展扎实有效。
(二)重点区域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成效明显。经调查,2013年我县各区域列入主要污染物减排的重点项目有34 个,其中:管理减排项目11 个,工程减排项目16个,结构减排项目7 个。为完成减排工作任务,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县直相关责任单位、重点减排企业签订了《2013 年主要污染物总量目标减排责任书》,将减排任务纳入《富源县环境保护三年行动计划2013 年重点项目》,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细化目标任务,明确工作内容和时限要求。目前,云南滇东能源有限公司脱硝工程、老厂宏发水泥厂脱硝工程、富源县博益凯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养殖场工程等项目建设进展顺利,结构减排均已完成关停任务,滇东电厂综合脱硫、脱硝效率能满足管理减排要求,后所东来红、营上景茂等企业治污设施运行基本正常,主要污染物减排工作稳步推进,成效明显。
(三)重点流域污染治理有序开展。按照“统筹规划、一河一策”的思路,完成了县城五条小河、嘉河、丕德河、黄泥河等重点流域的污染综合治理方案编制工作,并通过了专家组的评审。制定了《富源县重点河流实行河长制实施方案》,实行河段辖区负责制和河长制,明确了乡镇主体责任。后所嘉河属北盘江水系,由顺场河、栗树坪河、迤后所小河三条支流在教坪汇聚而成,流经小冲、卡泥进入宣威市。流域分布有8个村(居)委会131 个自然村、30 个煤矿16 个选煤厂,污染主要由工矿企业污水和农村生产生活垃圾、生活废水长期不达标、不规范处理形成。县环保局和后所镇统筹规划、精心组织,按照嘉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扎实开展嘉河流域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将嘉河污染治理划分到各村(居)委会和相关工矿企业,督促企业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严把环境准入关。全面开展工业废水污染治理,实现达标排放和循环利用。对煤矸石等固体废弃物采取防流失、防渗漏、防扬散的“三防”措施。组织责任企业和涉及的沿岸村民,对河道进行了全面清理。通过对污染源的有效处置,嘉河水质明显改
善,流域环境好转,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嘉河、县城东门小河等重点流域的污染综合治理工作有序开展,力争实现水清河畅岸绿的治理目标。
(四)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不断加强。县环保局严格依法行政,加强对企业的监测和指导,及时掌握企业的排污及设施运行情况,加大对环境违法尤其是违法排污行为的查处力度。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制,对污染的项目不引进、不上马;对污水排放不达标、污水处理设施未正常运行、环保重点项目建设故意拖延未启动的工矿企业予以依法严肃处理;对污染严重、不能达标排放、治理无望的工矿企业予以依法关停。到目前为止,共处罚了7 个企业的环境违法行为,妥善处置了47 件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突出问题,办理了8 件人大代表建议和9 件政协委员提案,环境保护执法工作不断加强,加大了日常监管力度。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近年来,全县环境保护工作稳步推进、有序开展,做了大量实实在在、卓有成效的工作,成绩有目共睹,但与纵向和横向相比,与广大群众的期望和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盲区,工作中还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环保工作宣传力度不够,民众环保意识淡薄。对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工作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不够,广大民众对我县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污染治理的紧迫性认识不足,尊重自然、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的意识淡薄。思想观念陈旧落后,文明素质不高,随处可见破坏环境、污染环境的行为发生。
(二)环保执法力度不够,企业责任和义务落实不到位。环保执法手段和力度不够,对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行为打击不到位,没有使违法者付出高昂的代价。以牺牲环境为代价谋取眼前利益的行为仍然突出,主要表现为:一些项目为完成考核指标,未批就建,在项目引进、选址等问题上,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的法律法规;一些企业为节约成本,不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环保设施不按规定正常运行,矿井水直排,存在偷排、漏排违法行为;一些企业受经济下行、煤炭市场低迷的影响,环保重点项目建设推进缓慢,污染综合治理工程未得到有效落实;一些企业煤矸石泛滥,没有作防护性固定堆放,随意沿路、沿河乱倒,造成道路及河道的堵塞。企业的主体责任和义务没有得到有效的落实。
(三)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垃圾处理效果不好。按照县级四班子联席会议的要求,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垃圾处理上半年在竹园镇试点,下半年总结经验后在全县推开。目前,竹园镇完成了下糯木、小瓦窑、大凹子等三个自然村的可研上报工作,试点工作没有正式启动,也没有在全县推开。除新农村建设点外,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垃圾处理停滞不前,仍处于原状,污染治理和垃圾处理资金投入严重不足,效果不好。各乡镇集镇垃圾处理场至今未开工建设。
(四)环保队伍力量薄弱,专业化水平偏低。目前,全县各类污染源721 个,点多面广,县环保局全面履职力量薄弱,环境监察、监测压力大、任务重。环保执法成本高,违法罚金及监测收入返还比例低,职能运转困难。乡镇机构改革撤并环保所,现环保办人员不稳定、兼职多、专业化水平低,要完成环境现场监察、监测工作任务十分困难。同时,难以进行环保委托执法。
三、几点建议
(一)加大环保工作宣传力度,提高公众环保意识。要充分利用“6·5”世界环境日,大力开展环保
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认真宣传普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环保法律法规。同时,充分利用电视、标语、网络、广播等宣传载体和手段,突出宣传重点,注重宣传实效,大力宣传普及环保科技知识。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的作用,营造惩处违法、鼓励守法,关注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努力提高全民的环保意识。
(二)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要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建立联动督查机制,加大环保执法力度。对新引进的项目要科学论证,统一规划,要走先环保后建设的新路子,不要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子。项目建设要严格执行环保设施“三同时”制度,并确保按规定正常运行。对“三废”不依法有效治理,废水超标排放、废气污染空气、废渣乱堆乱放的行为依法予以严管重罚。对只顾谋取眼前利益,不进行环境保护和污染治理、群众反映强烈的企业要停产整治,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要依法追究相关责任。要定期、不定期的进行检查或抽查,加大日常监管力度,适时开展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按照“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全面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三)切实开展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垃圾处理工作,确保取得实际效果。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业科技的广泛应用,农村面源污染越来越严重,生产生活垃圾越来越多,治理难度越来越大,已成为环境保护关注的重点。要按照《富源县农村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方案》的要求,以新农村建设为载体,从治理“脏、乱、差”入手,加大资金投入,在竹园镇试点的基础上,在全县全面推进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和垃圾处理工作,有计划地对全县农村环境面貌进行综合整治,提升农村环境质量。同时,建立农村环保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环卫设施建设,探索建立村级环境卫生队伍,确保治理取得实际效果。
(四)加强环保队伍专业化建设,提高执法水平。要进一步加强环保队伍建设,建立区域环境保护网络,严格组织管理,加强专业培训,提高队伍的综合素质,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进一步增强环保监管能力,严格执行产业导向目录,加强前置审批工作。加大科技投入,建立污染源在线监控管理网络,提高监察设备性能和快速处置能力,将环保违法行为有效处置在萌芽之中。要进一步完善环保执法机制,加强条、块沟通协调,落实长效监管机制,将环保专项行动与日常监管有效结合起来,在开展专项行动的同时,加大环保监管和执法责任追究力度,健全完善各类监管措施,增加经费投入,降低执法成本,提高执法水平,严厉查处各类环保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