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企共筑预防职务犯罪防线
3 月25 日,富源县人民检察院、云南省后所煤矿检企共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召开联席会议,共同商讨新时期国有煤矿企业预防职务犯罪举措。
会前,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企共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的预防职能职责,针对国有煤矿企业的特殊性,主动联合云南省后所煤矿纪委、监察、审计等部门,深入到该矿的组织人事、资产财务、人力资源、物资采购等重点部门和后所煤矿下属的兴云煤矿、新兴煤矿、洗煤厂、物资公司、矿职工医院等二级单位进行岗位责任、制度机制、权力行使、廉洁防控、外部环境风险、安全生产等预防职务犯罪及安全生产方面进行走访调研。通过深入细致的下部门走访和检查调研,找准易发、诱发职务犯罪的切入点和安全生产的结合点。联席会上,又通过检企共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向云南省后所煤矿党委提出了制定、完善、修改预防职务犯罪风险防控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煤矿党委在认真听取和研究意见和建议后,对检企共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开展的预防走访调研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对该意见建议高度重视,及时采纳,并根据该意见建议制定和完善、修改了《云南省后所煤矿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办法》、《云南省后所煤矿“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云南省后所煤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云南省后所煤矿工程建设、设备物资采购实施办法》等9 个涉及廉洁从业、内部审计、效能监察、安全生产、行政问责的操作性、监督性较强的管理实施制度,进一步规范了矿机关、下属二级单位领导干部、特岗人员廉洁从业行为。建立健全了岗位廉洁风险及个人财产管理档案、廉洁风险排查、廉洁风险防控、行政问责、效能监察、末位淘汰制等预防职务犯罪规范性制度。
检企共建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指导委员会办公室还将在云南省后所煤矿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警示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利用煤矿广播电视台、《东源之音》的宣传优势以教育导廉、家属助廉、警示促廉为内容,扎实开展廉政建设工作,推进国有企业民主管理、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