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到法院跟踪督办涉法涉诉信访件
自2012年以来,县人大常委会的涉法涉诉信访件呈大幅上升趋势,尤其是涉及县人民法院的涉法涉诉信访比重最大。为推动涉法涉诉信访件的处理,有效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经过认真研究筛查,6月4日,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和信访工作人员一行4人组成督办组,深入县人民法院对4件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件进行跟踪督办。
按照信访工作计划的安排,每年富源县人大常委会要开展2—4次涉法涉诉案件督办检查工作,以加大对涉法涉诉个案的督办力度。至今年5月底,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共受理信访32件,其中涉法涉诉信访16件,涉及县人民法院的14件。经过筛查,督办组列出了督办清单,将经常上访的刘海长和肖石莲不满法院执行的2件信访及龙礼生多次上访认为法院程序违法、80多岁方高益到处上访要求给予1985年无罪判决赔偿等4件信访作为此次督办的重点。通过听取县人民法院信访工作负责人、专职信访工作人员及案件承办法官对信访反映的案情、信访事项的办理情况等详细介绍后,督办组与县人民法院参会人员对如何进一步办理这4件信访进行了认真分析研究。一致认为:刘海长在富源县人民法院的2件案件,1件已办理,刘海长已领取了相关款项,县人民法院的执行无不妥,不再答复。另1件刘海长申请执行敖某某还未执结,信访件反映的情况部分属实,但提出的要求不合法,县人民法院要尽快执行。对于刘海长赔偿曲靖华乾公司19万余元的执行案,由沾益县人民法院依法执行,富源县人民法院不能通过“沟通联系”对该案的执行进行干预。肖石莲要求执行的信访,执行法官刚接手此案,已拟定执行方案,正在调查执行双方争议房屋的权属问题,调查清楚后将邀请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现场监督执行。对龙礼生反映法院程序违法的情况要高度重视,尽快报院领导认真调查研究,避免小信访变成大信访。方高益的信访事项已由县人民法院纪检组长包案,反映的情况属实但无相关政策依据,要继续与中安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做好其稳控工作。同时,督办组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尽快办理并将这4件信访的办理情况及时报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县人大常委会信访室工作人员要继续跟踪督办至信访事项得到有效化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