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切为了保障职工的权益
发布日期:2015-07-15 作者:张加飞
——富源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到竹园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法检查小记
“根据县人大常委会2015年的工作计划的安排,今天我们来到竹园镇主要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请大家根据文件中的检查内容实事求是、直言不讳地谈谈自己的建议和看法,我们会将你们所说的问题和建议整理后报县委并反馈有关部门整改落实。”富源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陆利永开门进山地介绍了此行的目的。7月9日上午,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十余人驱车三十余里,直奔现场到竹园镇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开展执法检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调整劳动关系,建立和维护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劳动制度,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一部法律,共有13章107条。1994年7月5日经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95年1月1日起施行。近年来,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务工人员越来越多,务工收入已经成为农民家庭经济收入的主要来源,特别是针对富源、竹园这样的煤炭资源县镇,在煤矿务工的农民工已成为主力军。煤矿务工使本地的农民工“鼓了腰包、丰了菜篮、美了家园”,同时也凸显了一些劳资矛盾,产生了一些社会不和谐音符。关注务工也就是关心民生,开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执法检查,有助于促使政府依法行政,规范用人单位依法用工,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和构建社会和谐。
肩负着这样的工作使命,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一大早就来到位于竹园镇西部的打磨塘煤矿。进入盛夏的竹园,到处郁郁葱葱,一派生机盎然的景象。玉米已经抽穗,吐露芬芳,稻田的禾苗快要杨花,婀娜多姿,四维的青山含烟凝翠,峭拔绵延。因受市场经济整体下行,煤炭市场持续低迷影响,此时的打磨塘煤矿显得较往常有些冷清,但依然机器轰鸣,不绝于耳。看到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的到来,早已等候多时的煤矿矿长杨强永显得有些兴奋和激动,赶忙把他们迎到了会议室。
县人大常委会检查组一行首先听取了打磨塘煤矿矿长杨强永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执行情况的汇报。据杨强永介绍,打磨塘煤矿是一个年产15万吨的私营企业,现正在进行30万吨技改提能工程,现有在册职工197人,签订劳动合同195人,其中2人流失。每年都按时参加镇上组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培训,工伤保险按月购买到位,今年所有职工均参加了体检,但有95人不合格,主要原因是由于感冒、抽烟、喝酒或其他原因等导致身体某些指标不合格,被诊断为疑似职业病,导致无法参加工伤保险。出现的工伤事件,已全部合理合法解决。因煤炭资源整合,资金匮乏,部分月份职工工资还没有发放到位,但已与职工进行了友好协商。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建议:一是体检时不合格的职工待身体恢复后能否继续参加工伤保险;二是要加大工伤保险业务培训指导的力度,特别是加强网上申报培训;三是由于黑律师的存在和幕后操纵,导致工伤诊断难、鉴定难、赔付难;四是工伤保险费率能否再调低一点。
会议室的气氛十分活跃,始终洋溢着和谐欢快融洽的情绪,听完矿方的情况汇报,大家不约而同响起了掌声。杨矿长话音刚落,县人社局的同志立刻接过了话茬,“我县具有职工体检资格的医院主要是县人民医院和后矿医院等,关于体检诊断难的问题我们会把问题带回去积极与他们沟通、协商,进一步改进工作;关于网上申报网页难进入的问题,主要是人社局的网站访问量十分巨大,常常造成系统繁忙、拥堵,甚至崩溃,我们有时都很难进入,需要错锋登陆;另外,下差工人的工资要及时发放,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能拖欠,要积极与职工协商,做好思想稳控工作。接着,竹园镇的分管副镇长董建宏对该镇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情况作了全面具体的汇报。据他汇报,该镇十分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宣传,采取集中培训和用工单位分块培训相结合的方法,利用每年劳动执法年审培训为契机,组织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及业务人员集中培训,邀请人社局相关科室专业人员授课,督促用工单位对职工进行岗前法律法规及业务知识培训,组织人员到用工单位发放法律法规知识手册和宣传资料。今年以来,已开展集中培训一次,分单位分块培训18次,培训人数3120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2000余份。该镇区域内现有34家用工企业,其中煤炭企业17家,非煤企业17家。受全县煤矿转型升级、资源整合等原因影响,从“4.21”事故至今,全镇煤炭企业多数处于停产停工状况,劳动合同签订数大幅度下降。2015年竹园镇签订劳动合同人数2438人。经检查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在签订、登记、解除、变更、终止及合同内容条款上都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在集体合同签订方面,截止目前为止,全镇境内企业签订集体合同8户。该镇十分重视用人单位职工的“五险”交纳工作,2015年用工企业共为职工交纳工伤保险2108人,交纳保费146.2万元;占合同用工人数的85%以上。单位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步入正轨,在财政、税务等部门的支持、配合下,正常开展基数核定、保费收缴、申报支付等业务。在工伤申报认定方面,设立了工伤公示举报制度和工伤24小时电话报告制度,及时核查,有效预防弄虚作假、骗取工伤保险待遇等行为发生。另外,该镇在劳动保障监察上力度大,坚持重心下移,做到早发现、早处置、早整改、早见效,使简单案件得到及时有效处理。近两年累计受理拖欠劳动者工资案件14件,追回拖欠工资达190余万元。同时该镇进一步拓展了劳动争议调解,将劳动争议解决在萌芽状态。2014年完成了竹园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机构组建工作,做到了人员、制度、程序“三统一”,截至目前,该镇申请的劳动争议调解案件9件,调解2件,申报仲裁7件,调解率达100%,仲裁案件到案结案率达100%。针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董建宏提出了八个方面的不足和问题:一是社会普遍对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重要性认识不够。用人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现象仍较严重。二是企业欠薪、欠保的情况仍比较突出。三是劳动合同“短期化”的问题日益突出,劳动关系稳定性受到影响。四是部分用人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没有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五是企业使用外来从业人员不规范。六是部门之间配合不够默契、互相推诿扯皮。七是由于人员流动性大导致职业病工伤职工维权难。八是社会保险征缴工作难度大,参保意识淡薄,社会保险费收缴困难,拖欠保费现象突出。他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建议:一是切实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开展经常性送法进企业、进工地等用工密集场所。加强以企业经营管理者和进城务工农民为重点对象的有关法制宣传、教育和培训,努力提高用工单位管理人员的合法用工意识和劳动者的维权意识,通过集中培训、广泛宣传、争议调处、监察处理等有效形式,普及法制教育,增强全民法治意识。二是切实抓好劳动保障监察队伍建设。要从体制上根本解决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设备、编制、人员和经费,确保组织机构合理有力,运转高效,逐步完善软硬件设备;要以实现“机构标准化、执法规范化、人员专业化”为目标,努力提高监察执法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技能,强化法规政策学习,在实践中提升监察执法工作人员业务技能,不断提高劳动保障监察人员的综合素质。三是切实强化预防和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要始终把征缴保证金作为保护农民工权益的重中之重,做到应收尽收,并逐步向其他领域扩展,从源头上杜绝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要集中强制签订劳动合同,为司法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奠定基础;要建立健全建设单位代偿机制,紧紧抓住建设单位这一根本源头,人员工资由施工单位单列预算,报建设单位委托银行代为支付;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违法行为,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关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规定,坚决及时移交同级公安机关处理。
听完董建宏的汇报,大家展开了激烈的讨论,座谈会渐入高潮,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贯彻实施,大家“把脉建言”,畅所欲言,提出了许多富于建设性的“金点子”。竹园劳动保障工作负责人施绍礼说:“要重视煤矿用工中存在的小承包现象,重点处理好外来务工人员的相关劳动问题,要明确期限,建立用工协调机制。”竹园镇党委副书记、工会主席李少锋说:“要紧紧围绕用工、工资、争议三个重点来推进落实,企业要主动,部门要联动,促进综合解决。”县政府法制办主任胡仕敏说:“针对劳动保障执法人员不足的问题,可以采取委托执法来解决,因为根据有关规定,人员编制不可能增加。”省人大代表、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县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龚娴说:“应加大服务力度,帮助煤企度过难关;要切实发挥工会作用,加强职工法律培训;关于降低工伤保险费率的问题,我们会在省人代会上联合其他代表提出,共同推动费率降低。”
不知不觉三个多小时过去了,大家依然兴致高昂。通过对打磨塘煤矿现场查看和“听、查、问、议”,执法检查组对竹园镇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工作情况表示满意,一致给予了高度肯定,认为镇企在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上,思想重视,措施有力,落实到位,效果明显,纷纷表示,会将问题梳理成“清单”,带回去研究推动解决。
短短三个多小时的座谈和检查,始终聚焦煤矿矿工权益,句句言语饱含着对广大职工的殷殷关切。当汽车离开打磨塘煤矿时已近中午一点。匆匆用罢午饭,县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一行又马不停蹄的前往下一个检查单位,期待着县人大执法检查组通过这次执法检查能为广大职工带来更多福音,使保障职工权益的“伞面”张得更宽更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