围绕作风建设,实施评议监督
发布日期:2015-12-04 作者:计祥兴
为进一步促进中央、省、市、县委关于纪律作风转变的规定落到实处,2015年,后所镇人大主席团把评议监督作为促进作风转变、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抓手,扎实开展评议监督工作。
一是结合实际,筛选确定评议监督对象。把与群众利益关系密切、涉及热点难点问题较多的部门作为评议监督的重点,原则上评议对象在部门之间轮流选择,对评议结果“满意率”较低的部门,下一年度继续实施评议监督。年初组织部分主席团成员专题研究评议工作,结合实际,认真筛选,把后所司法所、后所卫生院列为2015年工作评议对象,把镇畜牧站站长、镇林业站站长列为2015年述职评议对象。
二是严格程序,提高评议工作的严肃性。评议监督工作作为主席团工作重要内容,列入镇人大主席团2015年工作计划,在年初召开的镇三届人大三次会议上,充分征求代表意见后,在全体会议上通过;同时列入镇人大主席团2015年工作要点,提交镇党委会议讨论通过后,以党委文件形式下发至各村委会、镇直各单位和各代表小组。镇人大主席团以文件形式通知被评议单位和各代表小组,提高评议工作的严肃性。
三是充分准备,会前广泛征求群众意见。为认真开展好评议监督工作,评议会前,组成两个评议工作调查组,深入到被评议单位召开干部职工座谈会,深入各村委会和群众中,对被评单位和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调查走访,通过访谈、发放调查问卷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并形成书面调查报告。
四是精心组织,确保评议工作客观公正。10月中旬和下旬,组织30多名综合素质强、能讲实话、敢于提意见的代表召开评议工作会议,分别对后所司法所、后所卫生院进行工作评议,对镇畜牧站站长、镇林业站站长进行述职评议。被评议的单位负责人和被评议的干部思想认识到位,代表们在评议过程中客观公正,既体现出了干部平时工作表现,也反映出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评出了成绩,评出了不足,评出了差距,充分显现出评议监督的实效,促进被评议的干部今后更好的履行职责。
五是应用结果,增强评议结果的实效性。评议结果除现场公布、会后公告、报送镇党委政府和相关县直主管部门外,该镇人大及时与镇党委汇报、与镇政府协调,把人大代表对部门、对干部的评议结果作为年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重要依据,对“满意率”高于90%、存在问题整改及时到位的,优先评先晋级,对“满意率”低于60%、存在问题整改不到位的,本年度不评先进、不评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