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启动建设东岭森林公园的\议案》进行督办
发布日期:2016-07-21 作者:常兴宏
近日,富源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组成人员、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各委室主任一行15人对县人民政府承办的《关于启动建设东岭森林公园的议案》进行督办。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县林业局、规划局、住建局、中安街道、胜境街道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参加督办会。
东岭森林公园是富源县城“一片两线四园五湖八景”建设目标任务中四园之一。随着文笔山风电场的建成投产,道路通行能力的提升,东岭森林公园游客增多,现实基础和条件远远满足不了群众需求。由于缺乏法定性的规划、管理不到位,各种损害公园生态环境的行为也随之增加,代表关注、群众关心。在2015年3月召开的富源县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上,人大代表提出了《关于加强东岭森林公园及周边区域生态环境规划建设及保护管理的议案》,被大会主席团列为1号议案进行督办。县人民政府认真落实“县城建设五年行动计划加快推进年”的要求,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的关切,及进研究办理措施,对东岭森林公园保护建设进行了规划,出台了《富源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东岭森林公园拟规划建设区生态保护管理的通告》、《富源县加强东岭森林公园规划建设范围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实施方案》,确定了东岭森林公园管理区面积为8.5万亩,县财政从2016年起按照10元/亩的标准,安排管护经费,由县林业局、中安街道、胜境街道进行严格管护。安排100万元专项经费,由县林业局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邀请有资质的规划设计单位,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对东岭森林公园进行规划,适时启动建设。
在督办会上,县林业局主要领导汇报了县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确定的《关于启动建设东岭森林公园的议案》办理前期工作开展情况,与会人员针对办理情况提出了许多有针对性的意见建议,县人民政府领导就下步如何做好议案的办理工作进行了具体安排。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在会上指出;东岭森林公园建设是一项惠及县城及周边群众的民心工程。如何启动建设、分步实施、发挥东岭森林公园的生态功能,尽快让人民群众共享生态成果,是政府承办部门近期内要进一步研究和加强的工作。会议要求,县政府承办部门要切实加大议案的办理工作力度,切实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抓建设主任(办事机构)的确定,解决有人做事的问题。二是抓规划审批,解决建成什么样的问题。三是抓资金筹措,解决有钱建设的问题。四是抓启动建设,解决先建什么项目、分步实施什么项目的问题。五是抓保护管理,落实监管职责,建立常态化保护监管机制,始终把东岭森林公园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放在首位,有效保护好东岭森林公园的自然景观和风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