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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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关于富源县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发布日期:2017-02-27
(2017年2月25日富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四次全体会议通过)
 
        富源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查了县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胡浩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检察院过去四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主要工作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